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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4-08-12

今天,好上學小編為大家?guī)砹酥行W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中小學教師職稱如何改革?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這次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tǒng)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以前職稱設置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于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于中學的二級教師。)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按照國家現行的事業(yè)單位管理辦法,應該是事業(yè)單位崗位聘任制,也就是你在什么崗位拿什么錢。事業(yè)單位崗位分為管理、專業(yè)技術和工勤三類。管理類崗位就是干部類崗位,國家分為10個級別,你畢業(yè)工作一年后應該是9級,同樣問一下單位級別,科級事業(yè)單位最高是7級,處級是5級,廳局級是3級,國家級事業(yè)單位是1級。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秋季開學,《教師法》修訂案再次引起關注。
這一版修訂的《教師法》,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資格和準入、聘任和考核、培養(yǎng)和培訓、保障和待遇、獎懲和申訴、法律責任等方面都予以明確。
其中特別指出, “公辦中小學教師是國家公職人員,依據規(guī)范公職人員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看得出來,國家越來越重視提升教師的地位了。
但一線教師最關心的,還是職稱難評這一“老大難”問題。
0 1
問題一:教師職稱評定指標太少!
一直以來,教師評職稱都很難。
為了晉升職稱,多少老師終其一生都在努力,但有可能一輩子都評不上。
因為,每次都有指標限制,無論你的能力有多突出,成績有多驕人,但只要排在指標外,就只能望“職稱”興嘆。
最新修訂的《教師法》明確規(guī)定:
教師初級職務和中級職務不受崗位比例限制,根據教師履行職務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規(guī)定晉升;
副高級以上職務應當與崗位設置相結合,考察教師履職的表現,設定相應比例,通過評審等方式競爭性獲得。
兩者最大的區(qū)別,在于 「晉升」 「評審」 這兩個詞上。
以后評中級,沒有名額限制,不需要進行答辯,只要符合年限和要求就能晉升。
“依照規(guī)定晉升”,讓所有教師都能依法享受。
而評副高級以上職務,依然有比例限制,需要通過競爭、評審、答辯才能評上。
“競爭性獲得”,更加利于有真才實學的教師。
一位小學語文教師表示,能改革到這一步,已經很滿足了。
“現在的年輕教師,想評初級都沒有名額,工作積極性很受打擊,如今放開了初級和中級的名額限制,很多優(yōu)秀的年輕教師都能受益!”
降低門檻,把更多優(yōu)秀教師“迎”進門來,正符合教師職稱改革的初衷。
0 2
問題二:管理人員占了教師的指標!
職稱評定的另一個問題,就是 「壟斷」 。
一些常年奉獻在教學一線崗位上的教師,年年都評不上;反而是那些后勤、管理人員,頻頻中選。
多少教師因為在論文、證書、關系等方面輸給別人,和職稱失之交臂,為了教學奉獻一生,卻只能拿基本薪資。
曾有一位基層教師向媒體反映:
“我們學校評職的時候,校領導更容易評上高級職稱,和校領導關系好的老師也更容易評上高級職稱,這些人直接壟斷了高級職稱?!?
比如那個公開質疑學校評職不公的姚老師。
她在學校高級教師職稱評選中,個人基本積分排名第二,卻在*測評分上被排名倒數的老師反超,最終落選。
還有那個和校長大打出手的女教師。
她在職稱評定會議上發(fā)現,校長竟然篡改了她的考評分數,極度憤怒之下踏上了桌子,義正詞嚴地說:
“你在踐踏我們每一個老師的尊嚴!”
為此,山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通知, “取消學校管理層評選正高的資格” !
在學校里,沒有教學任務的純管理人員,不能申報正高級教師。
如果管理人員身兼數職,既負責管理工作,又擔任教學任務,可以參加副高級以上職稱的評選。
這對于那些常年“陪跑”的基層教師來說,是一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
0 3
問題三:教師評職稱和升學率掛鉤!
最讓教師難以理解的是,自己評職稱要和學生的升學率掛鉤。
比如我們學校,在21年職稱晉升的時候,校領導班子特別關注教師的教學成績和升學率。
但按以往的評審規(guī)則,更看重的是教師教科研的實力,畢竟教科研的拿分比教學成績高很多。
如今說變就變,難免引起老師的反感。
因此有老師猜測,這是為某位老師“量身定做”的職稱晉升。
老實說,教師評職和學生升學率掛鉤,相當不妥!
因為這么做的話,老師就會只顧著給學生抓考試重點,抓考試技巧。
結果就是,學校一切“唯分數論”,學生徹底變成“考試機器”。
那還談什么素質教育?
還談什么教書育人呢?
唯有讓教師從教學效果出發(fā),關注學生而非關注成績,才能真正實現“傳道、授業(yè)、解惑”。
這一點,教育部其實也明白。
所以專門印發(fā)了一份《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要求把立德作為育人的首要任務。
文件強調:
不給年級、班級、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不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yōu)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鉤,不公布、不宣傳、不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作為重要考查要點。
讓教師放心地教學,放心地評職稱,才是學校教育良性發(fā)展的前提。
0 4
希望教師不用再為職稱而困擾!
這幾年來,有關教師職稱的鬧劇層出不窮。
《都是職稱惹的禍!河南一女教師情緒失控,大會上與校長大打出手......》
《河南一教師辭職信火了!從教19年,初級職稱,工資2000多!》
《心酸!工作42年的老教師仍是初級職稱,含淚退休,刺痛了誰的心?》
......
職稱,是教師心里永遠的痛。
經歷過評職的教師都知道,這絕對是一種折磨。
評不上的是滿腹怨言,評上了也都身心疲憊。
這場沒有硝煙的戰(zhàn)爭,摧毀了多少教師的理想。
幸而,這一問題終于引起了教育部門的重視。
無論是《教師法》對職稱指標的放寬,還是教育廳取消管理層評正高的資格,抑或是教育部禁止教師評職和升學率掛鉤。
本質上,都是為了優(yōu)化教師職稱制度,逐步實施優(yōu)惠政策,保障廣大一線教師的利益。
教師評職,到底應該看什么呢?
看教齡資歷,看科研成果,還是看學生、家長對老師的評價呢?
在一眾衡量標準中, 老師們呼聲最高的,就是按教齡晉升。
一來,這一方法有利于鼓勵教師“終身從教”,把教書育人當成畢生的事業(yè);
二來,這種評定能夠最大限度“化繁為簡”,避免教師為收集整理材料浪費太多時間。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讓優(yōu)秀教師為了幾個評職的名額拼得你死我活,浪費了寶貴的精力,傷害了同事間的感情,這是一種無謂的消耗。
不如讓評職變成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夠標準就晉升。
讓老師們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教育教學上,這對所有人都是大好事。
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一定要繼續(xù)走下去!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臨近開學,《教師法》修訂案再次引起關注。
這一版修訂的《教師法》,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資格和準入、聘任和考核、培養(yǎng)和培訓、保障和待遇、獎懲和申訴、法律責任等方面都予以明確。
其中特別指出, “公辦中小學教師是國家公職人員,依據規(guī)范公職人員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看得出來,國家越來越重視提升教師的地位了。
但一線教師最關心的,還是職稱難評這一“老大難”問題。
1
問題一:教師職稱評定指標太少
一直以來,教師評職稱都很難。
為了晉升職稱,多少老師終其一生都在努力,但有可能一輩子都評不上。
因為,每次都有指標限制,無論你的能力有多突出,成績有多驕人,但只要排在指標外,就只能望“職稱”興嘆。
最新修訂的《教師法》明確規(guī)定:
教師初級職務和中級職務不受崗位比例限制,根據教師履行職務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規(guī)定晉升;
副高級以上職務應當與崗位設置相結合,考察教師履職的表現,設定相應比例,通過評審等方式競爭性獲得。
兩者最大的區(qū)別,在于 「晉升」 「評審」 這兩個詞上。
以后評中級,沒有名額限制,不需要進行答辯,只要符合年限和要求就能晉升。
“依照規(guī)定晉升”,讓所有教師都能依法享受。
而評副高級以上職務,依然有比例限制,需要通過競爭、評審、答辯才能評上。
“競爭性獲得”,更加利于有真才實學的教師。
一位小學語文教師表示,能改革到這一步,已經很滿足了。
“現在的年輕教師,想評初級都沒有名額,工作積極性很受打擊,如今放開了初級和中級的名額限制,很多優(yōu)秀的年輕教師都能受益!”
降低門檻,把更多優(yōu)秀教師“迎”進門來,正符合教師職稱改革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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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管理人員占了教師的指標!
職稱評定的另一個問題,就是 「壟斷」
一些常年奉獻在教學一線崗位上的教師,年年都評不上;反而是那些后勤、管理人員,頻頻中選。
多少教師因為在論文、證書、關系等方面輸給別人,和職稱失之交臂,為了教學奉獻一生,卻只能拿基本薪資。
曾有一位基層教師向媒體反映:
“我們學校評職的時候,校領導更容易評上高級職稱,和校領導關系好的老師也更容易評上高級職稱,這些人直接壟斷了高級職稱。”
比如那個公開質疑學校評職不公的姚老師。
她在學校高級教師職稱評選中,個人基本積分排名第二,卻在*測評分上被排名倒數的老師反超,最終落選。
還有那個和校長大打出手的女教師。
她在職稱評定會議上發(fā)現,校長竟然篡改了她的考評分數,極度憤怒之下踏上了桌子,義正詞嚴地說:
“你在踐踏我們每一個老師的尊嚴!”
為此,山西省教育廳發(fā)布通知, “取消學校管理層評選正高的資格” !
在學校里,沒有教學任務的純管理人員,不能申報正高級教師。
如果管理人員身兼數職,既負責管理工作,又擔任教學任務,可以參加副高級以上職稱的評選。
這對于那些常年“陪跑”的基層教師來說,是一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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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教師評職稱和升學率掛鉤!
最讓教師難以理解的是,自己評職稱要和學生的升學率掛鉤。
比如我們學校,在21年職稱晉升的時候,校領導班子特別關注教師的教學成績和升學率。
但按以往的評審規(guī)則,更看重的是教師教科研的實力,畢竟教科研的拿分比教學成績高很多。
如今說變就變,難免引起老師的反感。
因此有老師猜測,這是為某位老師“量身定做”的職稱晉升。
老實說,教師評職和學生升學率掛鉤,相當不妥!
因為這么做的話,老師就會只顧著給學生抓考試重點,抓考試技巧。
結果就是,學校一切“唯分數論”,學生徹底變成“考試機器”。

2022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新政策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

2022年中小學 教師職稱評定 新政策如下:

1、在國家層面上,對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不再作統(tǒng)一規(guī)定,由省級人社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在明確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礎上,分學段、分類型科學設置教師崗位結構,對中小學崗位結構比例進行適當優(yōu)化調整。

這樣,各省就可以打破過去“全國一個比”限制,根據本省實際情況,靈活、合理設定高中低各級崗位的比例。

2、支持鄉(xiāng)村中小學設置“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教師中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專崗專用,不占各地 專業(yè)技術崗位 結構比例,與常設崗位分開設置、單獨管理,符合條件、通過評審的教師,可直接聘用至相應崗位。

3、老師們評上 高級職稱 的機會是更多了,放開職級比例之后,副高的評定在一些學校會更加地容易,鄉(xiāng)村學校在有些省份能夠走大齡 綠色通道 ,25年教齡符合條件之后直接評副高。放開職稱之后,只要你足夠優(yōu)秀,都是有機會評副高的,甚至是 正高職稱 。

4、高級職稱比例省域差距增大了,高級教師的比例可能會比其他省份要高出一些,就會有更多的教師有機會評定為高級教師。還有特設崗位的職數是不計入各省確定的職級比例的,這就意味著有更多的教師可以獲得高級職稱。

2022教師職稱新方向是什么?

2022教師職稱新方向是搭階梯,改革完善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暢通教師職業(yè)發(fā)展通道,激發(fā)教師工作動力。

日前在師范大學召開的《教師法修訂調研座談會》顯然也非常關注這個問題,并作為教師修訂的一個重要方面明確提出了修法的方向,這就是搭階梯,改革完善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暢通教師職業(yè)發(fā)展通道,激發(fā)教師工作動力。

在這個表述中我們看到了一個新的提法,這就是“教師職級晉升體系”?!敖處熉毤墶边@應該是首次正式提出,原來有“教師職務”“職稱”“專業(yè)技術崗位等級”等諸多提法,但是都沒有使用“職級”一詞。這應該是一個很大的看點,預示著實施多年的教師職稱制度有望發(fā)生大的變革。

內容擴展

教師初級職務和中級職務不受崗位比例限制,根據教師履行職務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規(guī)定晉升;副高級以上職務應當與崗位設置相結合,考察教師履職的表現,設定相應比例,通過評審等方式競爭性獲得。”

這也就是說,新教師法實施后,中級職務即一級教師將和現在的初級職務即二、三級教師一樣,沒有了“指標”限制,不再實行評審制,改為根據教齡和履職情況實行考核制。而高級職務即副高和正高級教師仍實行評審制。

不過,教師法第二十三條還規(guī)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科學、合理制定中小學崗位設置指導意見。中小學副高級以上崗位設置應當平衡考慮教師的學科教學能力和師德育人能力?!?

副高級以上崗位的“比例”“指標”不會再像過去那樣“呆板”——達到比例后,就不再投放指標,而是改為要“平衡考慮教師的學科教學能力和師德育人能力”情況設置比例,投放指標——即教師教育教學能力達到一定水平,業(yè)績突出,就可以“擴大比例”“增加指標,”讓“能者上”。

新教師法的這個變化,對中小學教師來說,不啻是一個好消息,2022年已然到來,愿更多的教師在職稱問題上能夠如愿以償!

以上就是好上學整理的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 《教師法》修訂:2022年,取消教師職稱評定名額限制!...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好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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